2024年济南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细则常见问题汇总

1、如果我在国内其他城市的公积金中心缴纳住房公积金,在济南购房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还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除提供一般贷款信息外,还需提供市公积金缴费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公积金缴存流程图或《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个人信息表》。

2、如果配偶是现役军人,贷款金额可以共同计算吗?

答:主借款人配偶为现役军人的,须提供团级以上有关部门出具的现役军人证明和收入证明,以及公积金缴存证明和无证证明。 - 贷款证明。 贷款限额根据夫妻双方缴纳的公积金计算。

3、单位为新入职或调动的职工缴纳公积金的,是否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答:若新入职员工能提供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调动员工能提供劳动人事关系转移等相关证明,则自参加工作或调动当月起6个月(含6个月)内领取补偿金。 付款视为正常付款及押金; 补缴费用发生在自参加工作或调动当月起超过6个月的,不视为正常缴费和押金; 开户前补缴住房公积金的,不视为连续缴存。 月数。

4、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如何确定?

答:以济南市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家庭房产查询证明为准。

5、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数量有要求吗?

答:贷款申请人购买的房屋必须是家庭(包括贷款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之一套普通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良型普通自住住房。 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储户家庭不得办理公积金贷款。

6、购买二手房时,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限额和按照第六条第(二)项规定应付的首付如何计算?

答:举个例子:假设小李和他的配偶一起买房子。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他名下没有住房。 根据现行政策,更低首付比例为30%。 他购买二手房时,在房屋买卖网站上签订的合同成交价为120万元,验(估)价为110万元。 根据第六条第(二)项规定,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不高于:110×(1-30%)=77万元,所需首付不低于:120-77=43万元元。 最终可贷金额结合第六条其他规定审查后确定。

7. 退休年龄如何确定?

答:退休年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一般情况下,退休年龄计算为男性60岁,女性55岁。 机关事业单位县级女干部和高级职称女性专业技术人员的退休年龄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八、《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项要求贷款申请人个人信用状况良好。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的个人信用报告出现哪些信用状况会影响贷款的发放?

答:1.经查询,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主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的个人信用报告等级属于“不合格”、“可疑”或“损失”类别的,公积金禁止基金中心向其发放住房公积金。 贷款。

2、经查询,主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的个人信用报告等级属于“关注”类别的,公积金中心将在审核后作出是否发放贷款的决定。重新考虑。 如果贷款获得批准,则必须添加担保人。

3、经查询发现,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个人信用报告等级为“关注”、“次级”、“可疑”、“损失”的担保人不能为主借款人提供担保。

4、主借款人、共同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有下列不良信用记录的,原则上不予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单笔贷款近24个月内单期逾期6次(含)以上,或连续3期逾期1期(含)以上;

(二)单张信用卡(含准信用卡)过去24个月内单期逾期6次(含)以上,或连续3期逾期1期(含)以上;

(三)近24个月内单张信用卡(含准信用卡)状态为“坏账”、“冻结”或“止付”;

(四)多张信用卡(含准信用卡)或近24个月内逾期累计10次(含)以上的贷款;

(五)该借款已计入“担保人清偿”、“资产抵债”等专项交易。

5、主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前2年内以及在校期间办理助学贷款期间,连续3期(含)有6期(含)以上不良信用记录。 ,按照第四条的规定执行。

9、贷款申请人已经使用过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否可以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

答: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对两次以上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存款家庭,不得发放公积金贷款。

10、公积金贷款的使用范围是在本市范围内确定还是在全国范围内确定?

答:公积金贷款认证范围为全国。

十一、机构解释及咨询方式

解释机构:济南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具体联系人:陈璐

支持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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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2024年济南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细则常见问题汇总》发布于:2024-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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