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补贴政策:

1、申请时间:

1、个人系统开放时间:2024年1月2日-2024年1月15日17:00。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须于1月15日前完成网上申请; 需要填写材料的,须于1月17日17:00前完成材料修改并网上申请。

申请入口:泰安人才金融服务平台

2、单位端系统开放时间:2024年1月2日-2024年1月19日17:00。

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申请系统开放时间为:2024年1月2日—1月23日17:00。

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2、申请材料

申请可通过“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首页-个人(单位)网上服务-人事人才-泰安市人才金融服务平台(网址链接:8008/tsp/.jsp)办理。

特殊申报人或需要进一步核实的,应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身份证、毕业证、

学位证书扫描件(在国外获得博士学位、硕士学位的海归人员须提供教育部颁发的《国外学位证书》)(仅在首次申请时提供); 银行工资支付明细(银行);

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法人签名并加盖公章,仅在首次申报时提供);

职业院校毕业生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二等奖以上、在技工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前十名等国家级及以上技能大赛的,应当提供相关荣誉证明材料。

3. 应用对象

2022年5月1日后(含5月1日,下同),泰安市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税务关系隶属泰安市,包括泰国中央及省属企业,不含民办非企业)(单位)首次就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在企业工作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含国家规定的缓缴政策)的大学毕业生。

购房补贴政策:

1. 申请时间

申请时间:2024年1月2日-1月15日

审核及报告时间:2024年1月2日-1月19日

2、申请材料

身份证、学历证书、

学位证明(在国外获得博士、硕士学位的海归人员须提供教育部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泰安市新引进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申请表》

3、申请对象:

2022年5月1日后,首次来泰安市行政区域内就业创业、首次购买商品房的40岁以下博士生、35岁以下硕士生泰安市地区(境内高校毕业生应同时具备学历和学位证书,境外院校毕业生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下同),全日制本科生,全日制时的大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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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泰安生活补贴和购房补贴可以一起领取吗?》发布于:2024-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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