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时间要求
1、个人系统开放时间:2024年1月2日-2024年1月15日17:00。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须于1月15日前完成网上申请; 需要填写材料的,须于1月17日17:00前完成材料修改并网上申请。
2、单位端系统开放时间:2024年1月2日-2024年1月19日17:00。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申请系统开放时间为:2024年1月2日—1月23日17:00。
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入口:泰安市人才金融服务平台
2、申请材料
申请可通过“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首页-个人(单位)网上服务-人事人才-泰安市人才金融服务平台(网址链接:8008/tsp/.jsp)办理。
对于特殊申报人或需要进一步核实的,应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在国外获得博士、硕士学位的海归人员须提供教育部颁发的《外国学历学位证书》)(仅在首次申请时提供); 银行工资支付明细(银行); 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法人签名并加盖公章,首次申请时提供); 在全国职业学校技能大赛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在技工院校技能大赛获得国家级及以上技能大赛获奖的10名职业院校毕业生,提供相关荣誉证明材料。
三、补贴对象及标准
1、申请对象:2022年5月1日后(含5月1日,下同)泰安市(营业执照注册地、税务关系隶属于泰安市的企业,包括中央和泰国省属企业(不含民办非企业单位)首次就业的大学毕业生,已签订三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企业工作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含泰国 *** 规定的延期缴纳政策)国家)。
2、具体标准:博士生、硕士生(境内院校毕业生应同时具备学历和学位证书,境外院校毕业生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下同)、全日制重点大学(国内“双一流”大学(学科)、原985、211大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可的世界三大大学排名体系THE、QS和中的国外大学,下同)本科毕业生、全日制其他普通本科毕业生连续三年每人每月领取3000元、1500元、1000元、500元生活补贴。
对新引进到本市工业企业工作的博士生、硕士生、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生活补助标准分别提高2000元、500元、200元。
对泰安市科技局认定的“人才飞地”,以及从泰国高校、省级科研院所、市级高校新引进符合条件的博士生,企业引进博士生的标准被跟随。
职业学校毕业生在全国职业学校技能大赛、技工大赛前十名等全国及以上技能大赛中获得二等奖以上的,可在年内到我市企业全职工作。毕业5年后。 按照硕士生标准提供生活费; 曾在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技工院校技能大赛前十名等省级技能大赛中获得二等奖以上的职业院校毕业生、毕业生到我市企业全职工作的新生5年内按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标准领取生活费。
三、相关规定
(一)补助发放起始月份为社会保险缴费月份。
2018年6月12日至2022年4月30日,在我市工作、符合申请“租房和生活补贴”条件,但尚未申请生活补贴的重点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按细分补贴:
2018年6月12日至2022年4月30日,自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至2022年4月30日,执行原政策标准; 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按照新政策标准执行。
(二)鼓励青年人才获得更高级别学历后返回泰国工作。
具体标准为:曾在泰安市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取得高级学位并于2022年5月1日后返回泰安市工作,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工作在企业工作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高校毕业生,按照本政策新的学业生活补助标准领取生活补助。
已领取生活补助但补助期限不足36个月的,按照本政策新学业标准发放剩余月份生活补助后,继续执行新政策标准与原政策标准的差异待支付,差额随支付周期持续支付。 ;
对于已领取生活补贴且补贴期满的,按照新政策标准与原政策标准之间的差额,按照支付周期连续支付。
(三)泰安市行政区域内的劳务派遣公司(含企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招收的高校毕业生,可按上述标准享受生活补贴,并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大学毕业生吸纳本公司全职工作或派遣到本市其他公司工作,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并在泰国办理就业登记; 劳务派遣公司与用人单位应当同时在泰安市注册并纳税。
(四)未按照劳动合同在我市工作、缴纳社会保险不满3年而离开泰安的,以补贴发放时间为节点。 最后兑现时间节点后,不再发放生活补贴。 已发放的生活补贴不再发放。 然后恢复。
4. 程序
1. 声明。 用人单位根据应聘通知组织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进行应聘。 个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或提交信息的,视为自愿放弃申请资格。
2.初步审查。 用人单位将对应聘的高校毕业生的相关信息进行审核; “人才飞地”企业将由扶持单位进行审核。 市科技部门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认定的“人才飞地”企业名单。
3. 审查。 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用人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将涉案企业名单报同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由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认定工业企业名单。
4、公示。 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发放补助人员名单和标准在官方网站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5. 归档。 对公告无异议的,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补贴发放清单和标准等材料报当地党(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 批准后,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市财政局备案。 市级分配部分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财政局备案。
6、资金配置。 登记完成后,县级分配部分由当地财政部门拨付至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补助资金拨付给企业。享受补贴人才所在企业财务账户; 市级分配部分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由市财政拨付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拨付补助资金资金打入享受补贴人才所在用人单位财务账户。 用人单位及时将补助资金划入个人账户。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作者:admin,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天心神途传奇手游发布网。
原文地址:《2024年泰安新引进毕业生生活补贴申请时间+入学+流程》发布于:2024-01-11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