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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总会结束,就像象征巫师的圆月总会落在西山。随着欧洲最后一位“女巫”安娜戈尔迪的死去,臭名昭著的女巫审判运动终于在1782年彻底退出了历史。
即便是早期的基督教也曾受到罗马帝国的迫害,但自从公元392年被确立为帝国国教后,骑士们就变成了龙。他们在世界各地执行任务期间恶魔之眼神途,敌视一切不符合圣经的现象,包括一些新的思想和科学(例如,提出日心说的哥白尼和物理学家伽利略都遭到残酷迫害)由教会)。在欧洲长达数百年的黑暗统治和意识形态禁锢下,对女性的迫害达到了顶峰。
文字是历史的见证,无论是英文(→witch)还是德文(→Hexe),最早对女巫的解释是具有一定能力、智慧、精通草药的女性。但随着基督教的介入,“女巫”一词的含义从祭坛变成了生活在森林或荒野中,懂得配药和毒药的采草老妇人,进而转变为危险的、心狠手辣,惯用毒药伤人。巫婆。
在基督教教义中,女人应该依附于男人而生活,圣经说:“施法术的女人,不可让他活着。” 基督教不能容忍这些异端的存在,所以它只是把船推向了魔鬼。她们把天灾人祸转嫁给女巫,并郑重地告诉百姓,她们的破坏工作包括:传播瘟疫、残杀牲畜、使人阳萎、残杀吞食婴儿、偷奶、呼风唤雨等。
强大的教义让混沌未知的人们相信这些不可抗力是女巫所为。
在那个历史时期的巫术作品中,人们丰富而繁琐地表达了巫术的外貌和活动内容。他们与黑暗共存,与森林依偎,夜间裸体飞行,喜欢用魔法伤害人畜,暗中破坏基督教教堂,举办秘密魔法宴会,与恶魔签订契约和交合等。
在描绘当时女巫聚集举行魔法祭祀仪式的木刻《魔鬼的宴会》中,人们对女巫的神秘和奸诈有着完整而强烈的想象:风高夜黑,一群一群赤身裸体的女巫聚集在荒野的森林里。他们快乐而诡异地忙着与魔鬼共进晚餐。画面上,象征女巫的物品,长柄叉、水晶镜、女巫壶、猪鬃刷、骨头散落一地,而女巫的两种亲近动物猫和公山羊则出现在不起眼的位置角落和地方。在背景上。在图片的前景中,三个女巫围着一个冒烟的瓮。右边的女巫坐在地上,由三个长柄相交而成,右手拿着一把长柄勺子,看着瓮中快速升腾的蒸汽。在蒸汽的左上角是一个骨瘦如柴、尖嘴鸟头、会飞的女巫,她正在变成一只动物。
直到1486年,詹姆斯·斯普伦格和亨利·克莱默两位牧师合着了一本名为《女巫之锤》的书。书开篇就告诫读者女巫是异端,详细列举了女巫如何与恶魔交配、食人之心、狂舞、纵情等;伤害牲畜,引起冰雹和暴风雨,引起雷击伤害人畜等等。最后还说明了女巫的程序、审判过程和方法。
例如,书中描述了如何判断女巫如下:
如果被告过着不道德的生活,那当然证明她与魔鬼有联系;如果她虔诚而端庄,那么她显然是在假装用她的虔诚来转移人们对她与魔鬼的联系以及她夜间参与巫术的注意力。魔术会怀疑。如果她在审讯期间表现出害怕,她显然是有罪的,她的良心出卖了她。如果她相信自己的清白并保持镇定,那她无疑是有罪的:因为女巫有 *** 撒谎的习惯。如果她对针对她的指控拒不不认罪,就证明她有罪;如果她因为对她的诬告的极度恐怖而绝望、绝望、沉默,那已经是她有罪的直接证据。如果一个不幸的女人痛苦地翻白眼,这意味着她正在用眼睛寻找她的恶魔;看着他。如果她有力量承受折磨,那就是魔鬼让她承受了,所以她必须受到更严厉的折磨;指示她不要坦白,也不要泄露秘密。“
也就是说,无论被审讯者有什么表现和反应,都会被判定为女巫,被判处死刑。
总而言之就是作者阴险的发泄。据记载,克雷默曾贿赂一位老妇爬进面包师的烤炉,大喊是魔鬼把她带到了那里,然后反复呼唤当地女巫的名字。克雷默随后逮捕了被点名的女巫,并对她们施以酷刑,直到获得令人满意的供词。
他们执着于某种东西,书中描述了很多巫术中的性行为,而这种对性的渴望成为更多无知残忍的平民陷害无辜女性的开始。
随着这本书在欧洲的出版,一场长达三个世纪的反女巫运动开始席卷整个欧洲大陆。在此之前,只是基督教对异教徒的屠杀,然后疯狂的人群像洪水一样摧毁了所有不认同他们的女性。三个世纪以来,大约有 100,000 名“女巫”被处决。
此时的欧洲,各国长年征战,生产发展缓慢,宗教是人们唯一的寄托,打击女巫成了保护上帝的“神圣使命”。
审判庭内,圆形的天花板上有吊人的柱子,地上的刑台上钉着铁脚镣。被铁丝绑着的女人被剥得 *** ,除了头发,其余的体毛都被剃光了(据说这是为了方便寻找可以确认附身的痣、斑点等) ,然后施刑者用针刺她。它的全身,都在寻找着恶魔的踪迹。
我们认为的焚烧其实是最常见的一种刑罚,还有更残忍的刑罚如猫刑、轮刑、碎头刑、铁娘子刑、犹大凳刑、女巫楔刑等。
从此,人性中所有阴暗丑陋的地方都有了发泄点,比如得不到想要的女人,嫉妒邻家女人的生活,陷害个人报复,转移自己的危机,享受优越感告密者等等,都是他们迫害女性的理由。审判不需要法庭,支柱就是法庭。
那时候经常发生某镇冲出城,赶到一户人家,拖出一个女人,一路羞辱殴打逼供,然后抬到某地(通常是市场,这个城市最热闹的地方),并当众吊死了她。死亡或燃烧。
而且绝对没有理由想要指定一个女人为女巫。两件完全不合逻辑的事情,可能就是女巫当时对他的迫害。例如,如果有人的马突然死了,他可以陷害一个老太婆或老姑娘某天晚上穿着黑衣出门见鬼。所以马是被她诅咒死的!
有的男人甚至因为觊觎某个女人,为了看她的裸体而举报某个女人。从某种意义上说,处决“女巫”等同于一种 *** 表演,常常被千万人围观。男人更甚,“魔女”的痛苦扭曲给了他们畸形的感官刺激。
火烧火烧的广场,河上的桥上,围满了观众和摊位,犹如庙会一般。此时,裸体女巫无法使用魔法逃离现场,也无法向恶魔求救。
616年,楚府堡地区一名妇女被指控为“巫婆”。在严刑拷打下,她供认:“我当过 *** ,什么都不记得了。我自己的三个。后来我从坟墓里挖出来,煮了一些吃,加工成药膏和其他药水为巫术,我用他们的腿骨做笛子,我折磨我的儿媳妇和两个孩子,我折磨我的两个丈夫多年,直到他们死去。
1335年,图卢兹的审判官彼得盖伊审讯了数名女巫,对她们施以酷刑,直到她们被迫供认与撒旦订立契约、参加崇拜恶魔的狂欢派对、与恶魔发生性关系、吃年幼儿童的肉等。上。他们在被迫招供后被活活烧死。
597年,日耳曼寡妇兼短工克拉拉·盖斯勒,虽然已经67岁高龄,却被诬告与三鬼同居并犯下其他罪行,被捕受审。一开始,克拉拉断然否认自己有罪,于是法官对她进行了酷刑。起初,她用铁钳夹住自己的脚趾,但她始终不肯承认。法官说是“魔鬼让她反抗,坚持了下来”。随后加重刑罚,逼迫她乱招供,与众多鬼子发生性关系,导致240多人惨死。
当时在弗赖堡,有一个名叫玛格丽特的寡妇,因为阻挠了她的家产,被这些人斥为女巫。虽然她一开始并没有承认自己是“女巫”,是对上帝犯下的罪行。但在不断升级的酷刑下,她不得不做出如下供述:
1.十年前的一个晚上,一个黑脸男人出现在她的花园里。这个男人撩她,她满足他的心愿。他是个残忍的人。
2. 他劝她不要信神,她信了,但她立刻感到内疚。
3. 男人说他叫黑美林,给了她一把女巫扫帚和一些女巫药膏(巫术)。
4. 她晚上在花园里飞了一段时间。
5. 她用这把扫帚飞到格奥尔格家,还飞到卡塔琳娜家和安娜家。
6、还有很多她不认识的女人到她家来,一起吃喝。
正是这种荒唐的供词,但法庭很快做出了判决:玛格丽塔·M.被判处死刑,于1599年3月24日被处决,用利剑斩首,火葬。审判判决的结尾是:“上帝宽恕可怜的灵魂。”
站在弗莱堡古城中心的十字路口向南望去,百米外就是马丁门。坚硬的石墙上有一块金属牌,上面写着德文说明:“ M.、 S.和Anna W. 1599年3月24日被斩首焚烧,成为女巫迫害的受害者。他们只是弗莱堡很多无辜民众的代表,我要纪念这个被冤枉的卡牌灵魂。”
那是1599年3月24日上午,无数市民聚集在马丁门外冰冷的堤岸上。玛格丽特和其他三人被指控为女巫。送到城南2公里处的火葬场。
即使我们不知道这段历史,女巫仍然作为一种传说和现象存在于我们的生活中。想想我小时候看的写于19世纪的《格林童话》。那些身着黑袍的虚荣心、嫉妒心、残忍恶毒的女巫反派,至今还带着时代的成见。
可虽然他们对主角们很残忍,但他们的命运却更加残酷,最终王子和公主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邪恶的皇后被迫穿着烧红的铁鞋跳舞而死,其他人则被扔进蛇桶、截肢、用石头砸死。
这些都不是虚构,而是欧洲中世纪无数女性的最终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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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恶魔之眼神途 本文为拾》发布于:2022-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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