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法院安保工作的不足及措施。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动荡发展时期,社会不稳定因素仍然存在。特别是近年来,全国各地法院发生多起恶性事件,人民法院的安保工作不断受到考验,越来越受到重视。人民法院的安保工作是审判工作健康开展的重要保障。因此,本文拟从全国法院安保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入手,详细分析问题的根源,力求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以期找到加强法院安保工作的有效方法,为法院建立健全安保体系、保障审判工作健康开展作出有益的探索。 人民法院的审判秩序是否良好、法庭环境是否安全,不仅影响法律的权威,而且直接危及人民法院的尊严和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公信力。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法院审判任务日益繁重,新类型、新形式的案件不断涌现,执法风险不断加大,突发事件时有发生,危险隐患时有存在。近年来,全国各地法院发生多起恶性事件,使人民法院的安保工作处于最前线,承受着前所未有的压力。在此情况下,本着“预防为主,安全之一”的原则,有效整合各方力量,尽快建成体系健全、组织健全的法院安保体系,刻不容缓、刻不容缓。 一、法院安保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0年,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法院发生一起枪击事件。 凶手持枪冲入法院,向正在工作的法官和工作人员开枪,造成3名法官当场死亡,另有3名法院工作人员受伤。

2010年,广西梧州市长洲区法院几名法官在执行案件时,被告人陈洪生、廖凤娟突然从楼上将两盆 *** 泼到法官和干警身上,致6人烫伤。2010年10月14日,贵州省遵义中院发生一起突发事件,凶手持刀捅伤多名法院工作人员,并杀害时任遵义中院警卫支队队长钟世信同志。法院作为国家司法机关,不仅承担着重要的司法任务,更是法律威严和正义的缔造者,机关安全不容侵犯。然而,血的代价、血的教训让我们通过一次次事件探寻到问题的根源,法院机关安全保卫工作中还存在诸多问题的事实也一一浮出水面。 (一)法院警务人员对法院安保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当前,各地法院一些领导和警务人员对当前安保工作面临的严峻挑战认识不足,对安保工作重视不够,全院、全员抓安保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格局尚未完全形成,多数警务人员安全防范意识不强,不重视。一是一些法院领导对当前安保工作面临的严峻挑战认识不足,对安保工作重视不够,在安保领域工作做得太少,特别是在一些需要直接面对当事人、经常面对当事人的基层法院,领导重视不够,导致安保体系不完善,使得本该是坚实一线的基层法院,出现了疏漏,不安全事故频发,亟待建立完备的安保体系来规范和保障;二是一些警务人员安全防范意识不强,认为法院工作是矛盾的核心所在。 当事人来到法院只是因为有矛盾纠纷,在处理矛盾纠纷时,当事人发生言语甚至肢体冲突是正常现象,对法官产生误解和偏见也不足为奇。

即使已经发生不安全事故,一些干警总抱有侥幸心理,认为这些事故离自己很远,与自己没有关系,不能汲取教训;一些干警对保卫工作认识片面,认为安全保护是司法警察、保安员的工作,不关自己的事,视而不见。在多年的实际工作中,大家对这些现象习以为常,见怪不怪,思想麻木,大意失措,警惕性不高,不能及时发现一些不安全的苗头、迹象。由于这些领导和干警的不重视,导致整个法院系统的保卫工作形势严峻。(二)法院保卫工作人力物力难以保证。做好安全保护工作,需要在人力物力上给予有力的支持,但目前我国法院在这两方面都存在着严重不足。 一是人力不足,表现在1、主力保卫人员不足。保卫队伍普遍存在数量少、质量弱的问题。作为保卫主力军的司法警察队伍普遍人手不足,且呈现整体老化趋势。据统计,全国法院共有司法警察3万余人,临时聘用人员近2万人,缺口达3万余人。加之司法警察队伍训练不足,多数法院训练设施不齐全,司法警察的训练时间和内容难以满足《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培训大纲》的要求,司法警察的专业素质得不到保证,严重影响法院保卫工作的开展。2、保卫人员作为重要的保卫力量,全部由保安公司派遣,素质参差不齐,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不能发挥应有的保卫作用。

其次,安保经费存在缺口。安保体系建设需要有物质基础保障,宁可有备而暂时无用,但绝不能无备。但在实际操作中,各地法院往往存在经费短缺的情况,难以配备硬件建设、设备等设施。特别是一些法院的司法警察装备还比较落后,如一些基层法院的犯人车辆比较老旧,有的法院甚至没有专门的犯人车辆,直接影响押运安全和司法警察执勤保障,给安保工作留下安全隐患。(三)法院尚未形成完善的安全保卫工作体系。构建合理有效的安全保卫体系是安保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然而,我国法院的安保体系尚未完善,安保制度不合理,安保制度不完善会导致法院安保工作出现漏洞。 一些法院安全保卫工作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一些法院尚未形成规范的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出入登记、来访接待等缺乏相应规定,值班巡逻制度尚未建立,办公区域、审判区域隔离管理要求未实现,办公、审判场所无防护设施。另外,一些法院还存在安保制度执行不到位的现象,如安保设施布局不合理,不能真正发挥作用;安保检查不严,没有落实到位、全面到位的安保检查。因此,应建立严格、全面的安保制度,加强法院的安保工作。(四)法院安保工作后期执行不充分。完善的安保制度必须与后期执行相配合,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如果后期的落实得不到保障,安保制度的作用就会大打折扣。目前,我国法院系统安保制度还不完善,导致后期的实施中出现了问题。有的制度不能落到实处,制定的规章不能全部落实,安装的设备不能全部启动等等。2、法院机关安全保卫措施针对当前法院安保工作存在的上述问题,笔者认为应采取以下措施:(一)加强思想教育和作风建设,提高全体法警的安全意识。一是加强思想建设,即强化广大法警的安全意识。以法院领导为核心,从法院领导到全体法警,层层加强思想教育。 1.要增强法院领导的安全意识,明确院长是安全保卫工作之一责任人,各部门分管领导、保卫工作部门负责人要承担相应领导责任,切实加大法院安全保卫工作力度。2.要定期广泛深入地开展思想教育和安全警示教育,解决广大法官、民警思想麻痹、侥幸心理,纠正错误认识,树立人人重视安全、人人确保安全的良好氛围。人人防范、事事防范、处处防范,把防范事故工作融入到各项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各级法院特别是基层法院、人民法院的安全意识,增强全体法院民警的自我保护意识。3.要经常性地开展安全防范教育培训。 可邀请一些专家对法院警察进行集中安全知识教育,通过案例讲解、现场演示、实际操作等方式,提高安保人员的安全防范知识和技能;进一步严格开展安保人员业务培训和体能训练,提高安保队伍战斗力和警力保障水平。

其次,要加强司法作风建设,即把司法作风建设作为开展“人民法官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重点,处理好司法为民与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的关系,坚持司法为民、文明执法,积极为人民诉讼提供便利,设身处地为人民着想,想方设法为人民解忧、解难,使人民群众理解、支持、配合人民法院工作,共同维护和谐安全的诉讼环境。最终使法院领导和干警树立安全防范意识,筑牢安全防线,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二)加强人力物力保障,提高全体法院干警安全防范整体水平。首先,要做好人力保障。1、提高司法警察队伍待遇。司法警察队伍作为法院唯一的武装队伍,在法院安全保卫工作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但由于种种原因,目前安全保卫队伍普遍年龄较大,特别是司法警察队伍老化、人才缺口较大,新警员忙于参加司法考试、争取办案资格,对司法警察工作不放心、不专心。针对实际情况,笔者认为应从提高法警政治、经济待遇入手,开辟晋升通道,增加执勤津贴,留住人,解决法警安心、工作不专心的问题;增加编制,增加警力,高标准招聘一定数量的保安员,解决警力不足的问题;搞好法警的学习培训,从政治学习、法律业务学习和法警培训三个方面入手,全面加强法警政法素养,全面提高法警综合素质,努力打造一支政治信仰坚定、作风优良、业务精通、执法公正的法警队伍。

2.保证保安人员素质。目前,法院的保安人员由保安公司统一配备,素质参差不齐,法院管理难度大。针对这种情况,法院可从社会上统一招聘,选拔合格人员,专门从事法院的保安工作;加强保安队伍管理,参照法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建立有效的管控机制,确保保安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其次,保证经费保障,确保安全保卫工作顺利进行。积极争取地方党委、 *** 的关心支持,加大经费投入,建立健全人民法院安全保卫工作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加大物防、技防等硬件设施投入。在审判、 *** 、办公场所配备安全检查设备,在重要区域安装监控设备机关安全保卫工作制度,为保安人员购置必备警用装备,切实提高安全保卫能力。最后,注重设施建设,提高安全防范保卫能力。1.配备各类安全保卫设施。 结合实际情况,建设防撞防冲击设施,在出入口大门、通道设置防闯入设施;配备监视器、防盗门、灭火器、盾牌、防撞器材、防刺服、防割手套等必备安防器材,特别是加强司法警察队伍匕首、催泪弹、伸缩棍、手铐、电棍、水壶、急救包、对讲机等八大单警装备配备,提高自身防范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2.配备必备安检设备,如安检门、X光机、金属探测器等,提高安检能力和效率,确保安检快捷、准确、有效。

3.配备办案工具,如押解镣铐、手铐、电棍等办案常用工具,确保其性能良好、安全可靠,确保办案、审理、押解安全。 (三)加强制度建设,建立规范、完备的安保体系。首先要加强法院内部安全保卫。建立严格的内部治安责任制,完善保卫组织机构:1.严格规范出入口管理,加强值班巡逻制度。建立严格的守卫、巡查登记制度,登记来访者基本信息、来访时间,以便于掌握人员出入情况、备查;坚持夜间、节假日民警轮流执勤制度,加强民警执勤巡查,定期、不定期巡查;在法院门口、办公楼大厅、审判区等定点进行巡逻巡查,每天安排2-3名法警巡逻管控,对进入法院的来访者和车辆进行问询并严格登记; 对审判区、办公楼和重点区域进行巡查,对可疑物品进行检查,维护正常的办公和审判秩序。2.建立严格的接待制度。严格规范外来人员进入法庭的分流管理。有条件的法院要严格落实办公区与审判区相对隔离的要求,在审判区、办公区分别设置接待室,按照规定在指定区域接待当事人、代理人等;4.加强枪支、弹药和有毒、有害、爆炸物品的保管,制定严格的入库、保管、使用、销毁等保管档案和措施,做到有人管、有人看,防止发生偷盗抢劫事故。

二是要认真排查化解涉法涉诉矛盾纠纷,防患于未然。要加强与 *** *** 部门、公安机关的协调配合,深入开展涉法涉诉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特别是对不服人民法院裁判、可能铤而走险、报复的重点 *** 人,要摸清底数、摸清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案件,要主动上报上级领导,积极争取当地党委 *** 支持,密切联系单位、社区、家庭和基层组织,灵活有效做好稳定管控工作;要做好当事人安抚工作,对符合救助条件的,要及时提供司法救助,及时化解当事人的不满和怨恨,防止矛盾激化。 通过法院各部门内部协作、法院与 *** *** 部门、公安机关外部协作,共同搭建沟通交流平台,及时了解重点监控人员动态,变被动为主动,变被动为主动,及时遏制突发事件,形成全方位的保障体系。最后,要与公安机关建立应急联动机制。要积极接受公安机关的业务指导,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公安机关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联系。工作中发现的治安问题、治安风险和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隐患,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履行协助公安机关查办案件、社会管控和消防管理等职责。妥善保护刑事、治安案件和突发事件现场,办案中发现的线索、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与公安机关形成应急联动机制。 比如,可以在法院附近设立派出所,一旦出现突发事件,可以调动公安机关的力量,为法院的安保工作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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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浅谈法院保卫工作的不足及措施.doc》发布于:2024-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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