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女士手持《北京市 *** 车辆免费停车证》。本报记者薛军摄

■《‘公车免费停车证’引网民不满》追踪

昨日,在本报报道《公务车免费停车证引发网民不满》后,市民张女士向记者展示了自己平时使用的“北京通用”的《公务车免费停车证》。她称,自己在石景山、东城等区地面停车场都享受过免费待遇。“这张证是同事给我的,我用了3、4年了,一点问题都没有。”

昨日,记者对停车证上显示的多个“发证机构”逐一进行核实,结果均否认发证。

持证人多年来一直免费停车

该证件有效期至2010年8月1日,现已过期。她说自己从2007年开始用,每次都管用。2007年她看到市 *** 的同事有这个证件,后来就让同事帮忙找来。

“当时一个朋友想卖车,这张证可以过户给我。”张女士说,证上写着她的车牌号。

证件上写着,除“军警停车场和地下停车场”外,市区所有停车场均可免费停车。张女士说,近年来,她凭这张证件可以在石景山、沙滩、东直门银座商场地面停车场,以及崇文门新世界周边地面停车场停车。

有效期标记矛盾

记者注意到,这张“免费停车证”的正面盖有“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的公章;而在背面的“注意事项”位置则盖有“北京首都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监控中心”的公章。

车尾的“注意事项”栏里,第六条写着“此证件有效期最长为一年,过期作废”。张女士说,2007年她办证时,上面写着有效期到2010年。她用这张证件免费停车时,从未被停车场工作人员问过。“停车时,工作人员会先看证件,核对车牌号和有效期。”

记者表示希望保留该文件,但张女士认为该文件不宜公开,最终只同意让记者拍照。

停车场管理员已经看过此证明

昨晚,记者走访了崇文门新世界等多家停车场,停车场管理人员均表示从未见过这张证。

不过免费停车证,记者来到双井富力城北侧地面停车场时,一位在那里工作多年的停车场管理人员称,他以前也见过这张证,不过是蓝色的,发证单位是市发改委和交管局。“我们是小工,不敢追究这张证从哪里来的,也不知道是真是假,就商量了一下,就让人免费停车了。”

■ 声明

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相关人士称,从未出具过相关免费证明,也没有“北京首都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监测中心”单位的公章。

北京市人民 *** 热线:

该工作人员称将向相关部门咨询该执照是否存在、如何申请,但截至发稿时尚未收到回复。

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相关负责人表示,交管局有专门的发证权限,但停车收费不是交管局的职责,所以没有理由开具这张证明,“这张证明上使用的公章不正确”。

北京市物价局:

北京市物价局已经取消了,记者向市发改委寻求证实,但昨天尚未得到证实。

本报记者刘洋、郭超、刘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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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 否认为 *** 车辆发放免费停车证》发布于:2024-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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