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卸机安全操作规程 甲板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遵守《总则》中的相关规定。 2、作业前,应仔细检查起货设备和起货索具,并拆除足够的纵梁和舱口盖。 拆除的纵梁和舱口盖必须低于舱口边,并留有安全通道。 3. 侧面稳定缆隐藏接头必须紧固牢固。 指挥手必须处于安全位置。 不准坐在船舷或舱口边缘指指点点。 不可以站在大梁上发号施令。 当大型船舶的舱口或舷侧低于1.05rn时,指挥员应采取安全预防措施。 4、叫勾时装卸工安全操作规程,手要坚持先叫人、人先叫的原则,叫“双面勾”,做到手势清晰、声音洪亮。 船舶松开吊杆时,必须要求甲板上、船舱内、码头上、驳船上的工人让开,防止吊杆坠落伤人。 5、做到“五个认识”。 即了解机械的性能; 了解货物的重量和类型特征; 了解操作员和甲板周围人员的活动; 了解操作者或司机的情绪和配合; 了解起重索具是否合适,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 6、严格执行“五不准”。 即超载请勿吊装; 道路下方或下侧有人时,请勿吊装; 如果闭合不正确,请勿吊装; 安全带未扣时请勿吊装; 灯光不明、视线不清时请勿吊装: 7、下舱的电线以及上下船、驳船的绳梯必须与路面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8、随着潮汐涨落和道路变化,必须与码头操作人员随时调整安全网。 9、不允许打开自动舱口盖、半自动舱口盖、油舱盖。 舱底内任何人不得打开或关闭纵梁或舱口盖。 11、当一条作业线绑在一起装载或单独装载时,或在同一舱口打开两条作业线且货物高度超过2m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码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遵守《总则》中的相关规定。 2、作业前应将安全网挂好,并随潮汐涨落及时调整。 3、与司机、售票员保持密切接触。 严禁在路面下或路面上站立或作业。 作业索具的使用应符合标准。 4. 待货物完全松开后才能锁紧。 空钩必须举得比人手的高度高才可以放手。 请勿将空钩子随意乱扔。 挂钩时一定要防止钩头刺伤手。 5、使用稳定合闸平台脱钩时,不得面向合闸道路或置于起重机转动范围内。 6、闸门必须牢固地放置在平车上。 钢丝绳、腹绳、网络的绳端必须牢固地放置在平车上,不允许在地面上拖动。 7、平车“带头”时,应首先观察周围环境和人员动向,禁止用脚代替手握住方向杆。 8、起重作业过程中,货物或作业物品落入码头安全网内,操作人员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未经授权不得脱离安全网接送。 9、码头上未经许可不得搭建凉棚、避风棚。 。 10、作业间歇或司机离开驾驶室时,岸吊必须停放在码头上,船吊必须停在货舱内。 货物装载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遵守《总则》中的相关规定。 2、货物装卸作业时,车辆应按有关规定停放,选用的工具、工具必须符合有关标准。 3. 装货作业由香港运营商进行。 未经港方许可,卡车司机或相关外来人员不得上下货。 4、卡车司机及其随行人员在生产现场下车时必须佩戴安全帽,并注意自身安全。
5、装车工人应注意自身防护,时刻注意自身站位安全。 6、起重机装载作业时,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严禁在吊杆下站立或作业。 7、叉车装载作业时,当货物遮挡视线时,叉车司机应鸣喇叭提醒相关人员注意安全,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作业。 8、人工搬运货物装车时,应轻拿轻放,避免轻重过重,堆放规范。 9. 当将重物装载到卡车上时,应将其固定好或塞上瓦楞木,然后再松开挂钩。 10、车辆上装载的货物不能太小、不能太重、不能太长、不能太宽、不能太重,并遵守道路行驶的有关规定。 11、装卸危险货物、有毒货物时,必须首先了解货物的性质、特性、包装标志、集装箱类型、安全注意事项,并准备好使用工具和防护用品。 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危险规定》及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人工装卸危险品、药品时,严禁扛、扛、肩扛货物,严禁振动,严禁拖、拉、翻、滚、投掷货物(露天上货和下货)。 装卸药品时必须做好防毒、消毒工作。 重大工程安全操作规程 1、遵守《总则》的相关规定。 2、参与作业的人员必须清楚了解货物的重量、重心、扣位,并提前检查所使用的工具。 3、捆扎、稳定、挂钩、吊装、堆垛时人员位置必须合适,操作时应有专人明确指挥。 4、起吊重物前,应拉紧稳定器绳,并在锋利的棱角处加垫料。 货物吊离地面后应立即停车检查。 只有确认无误后,才能正式解除。 提升过程中请勿触摸或放置它们。
5、对于重心、重量不明或无外包装的主机配件,必须提前研究起吊工艺,或者货主、托运人提供相关资料后方可起吊。 6、吊装钢丝的载荷和长度必须合适。 禁止使用刚性大钢丝绳吊运小件货物,或在大箱上搬运小件货物。 7、重物与普通货物堆装在一起时,卸重物前应清理周围物品。 8、在舱口周围装卸重物并需要在舱内移位作业时,应根据舱内工作环境、重物的外形尺寸和重量,采用合适的叉车或其他方法进行移位。 9、当吊带不能直接绕到起吊标志上时,应按下列要求进行吊装作业: 1、吊带起吊头应置于靠近起吊标志或重物上的安全处。 起吊头部时,吊带应倾向主要部件重心一侧,起升高度一般为100-150mm; 若升降头一次未到位,可多次升降; 必须防止相邻的重型部件相互挤压。 2、叉车抬起头部时,单个货叉不得抬起头部,两货叉受力必须基本均匀。 3、对于重心高、底部面积小的重物,应使用千斤顶来举升。 10、对于箱内较重的物品,应将重箱放在底部,轻箱放在顶部。 当下箱强度较弱时,应在其上放置方木或木板。 垫板的位置应在结构稳定的地方,如下箱体的支柱处。 其长度应等于或略长于下框的大致宽度。 11、吊带应按下列要求紧固: 1、口袋应放在吊装标记处; 2、与吊带接触的易损部位应予以保护: 3、 *** 的重物,口袋上应有锋利的边缘。 ,添加填充; 12、任何需要控制吊装稳定性的重大架设,均应采用稳定绳进行控制。 稳定绳应绑在重物的两端或四个角上,不应绑在吊索上。 2:吊装时如有较大物体,惯性力较大时,应采用在柱子或羊角上缠绕稳定绳的方法; 稳定绳一般由人力拉动,握住稳定绳的人应站在安全位置。
13、对于体积大、易变形的大型零件,应采用多点吊装技术,并做到以下几点: 1、选择合适的吊架、吊索; 2、两台起重机共同作业时,应按《第十七条》的要求进行。 3、各吊点受力应平衡,上吊点可用卸扣、滑轮等平衡。 14、吊装前,应检查: 1、必须拆除所有捆绑重物的索具,吊带已正确紧固和连接; 2、不存在与周围货物接触、挤压、碰撞的可能性; 3、盛放重物的箱体与箱底导轨必须处于良好的受力状态,角铁、橡胶等垫片应塞紧; 4、提升高度距地面约0.0°。 3m处暂停,检查吊具使用是否正常,受力是否均匀,重物前后左右是否平衡,绑扎索具是否全部拆除。 确认无疑问后方可继续吊装。 15、升降码时,严禁摆动、下降或突然停止。 16、向车辆、舱口、货堆等吊运重物时,应缓慢下降,并在距离着陆地点约1~1.5m处暂时停留。 操作人员用推拉钩或稳定绳将重物拦住,然后缓慢下降,将吊索等工具和设备牢固地放在地面上后取出。 17、必要时,可采用两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并按下列要求进行: 1、使用同一型号的起重机,并配备专用吊架; 2、作业前必须制定起吊计划和技术操作措施,掌握每台起重机起吊时的实际受力情况,司机和指挥员应发出统一的指挥信号,舱内指定专人负责联系指挥; 3、起吊时,钢丝绳应尽可能保持垂直,两台起重机的起升和下降操作应同步,每台起重机所承受的载荷不应超过其额定起重量的80%。
18、运输时,货叉应叉在起吊标志上; 如果没有吊装标记,可在吊装标记上分叉; 当无法到达起重标记或起重标记时,应在强度允许的地方进行叉车,并要求两件货物叉应与重物重心等距。 19. 如有必要,可使用两台叉车来叉同一重物。 两货叉受力应平衡,不应超过其额定载荷的80%。 操作时,重物应处于水平状态。 当两台叉车前进或后退时,以及两台叉车的货物升降时,其动作必须协调。 20、当运输的重物位置较高,影响驾驶员视线时,车辆必须倒车行驶; 如需前行,应有专人指挥车辆。 卷钢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遵守《总则》中的相关规定。 2、根据卷钢的类型、规格和作业条件,按照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安全和货运质量的规定,合理确定作业流程,操作人员、机械和工具应符合规定。正确装备。 3、作业机械、工具技术状况良好。 不允许使用安全装置不完整或零件有故障的机械。 操作机械和使用工具必须遵守相应的安全技术规定,严禁超载作业。 4、使用撬棒时,撬口必须紧固,位置合适,防止撬棒从撬口滑出或弹出伤人。 5、人们在货物上行走时,应注意脚下的间隙,以防发生意外。 头和手不得伸入卷钢或圆盘装置的夹具之间。 6、在垫板上放置瓦楞木时,要注意货物的滚动倾向。 请勿将手指放在瓦楞木与货物之间或瓦楞木与支撑面之间。
用于缓冲的瓦楞木必须符合 Q/ 规定。 7、作业区内杂物必须立即清理,障碍物必须提前清除,与作业无关的人员或车辆不得在作业区内停留。 8、夜间作业场所的照明亮度必须符合规定。 9、根据天气情况(风、雨、雾、潮等)变化,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及时采取预防措施或停止作业。 10、遇到困难作业和特殊规格卷钢时,应制定相应的作业实施方案,并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进行装卸作业。 11、装卸应平衡,保持船体平衡。 大型船舶装卸作业时,船体横倾不应超过3°。 12、舱内分段装卸时,断面应整齐、稳定; 对于低层作业,装卸时应将瓦楞木板插上电源; 舱下无装卸机械,作业一般应逐层进行。 13、小型货船装载易于滚动的卷状钢材。 装载率不应超过下表: 装载量(DW) 货物名称 D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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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装载机和卸载机的安全操作程序.doc 20 页》发布于:2024-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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