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娱乐讯 去年3月20日,歌曲《传奇》(注:原唱为李健[微博])版权方老孙文化(北京)有限公司曾与王菲、王菲合作。翻唱该歌曲的黄某、毛宁[微博]分别向法院提起诉讼,称两人侵权。 其中,毛宁案是最早宣判的。 3月19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驳回原告诉讼。 原告老孙文化公司代理律师丁晓天向新浪娱乐透露,将继续上诉,维护自己的权利。 王菲的诉讼仍在进行中。

因王菲在春晚走红的《传奇》版权,早在2008年就被老孙公司买下。2012年4月25日发行的毛宁新专辑《毛宁十二种》中,他也唱过这首歌。 去年,老孙文化声称毛宁未经许可演唱该歌曲,构成侵犯著作权,并将其告上法庭,索赔经济损失50万元。

3月20日,丁小天向新浪娱乐透露,他们的诉讼已被法院驳回。 法院判决中,驳回的理由是《传奇》的出处,即李健的《回到时光》专辑,只标注了“版权所有,配音必究”,这句话“应该理解为一种声明”禁止他人擅自复制录音制品,不能视为歌曲作者刘冰、李健不使用歌曲《传奇》词曲的声明。而且,法院指出,虽然毛宁的歌曲制作人专辑并未直接向刘冰、李健支付报酬,而是向音乐剧作家协会支付了使用费,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和《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之一款的规定,法院作出决定驳回案件。

丁小田还表示,法官认为,在音像制品上注明“复制必究”还不够,而应该注明“不得复制”。 丁小田对此说法不服,将继续上诉。 他说,他早就预料到设计版权诉讼会很难打, *** 的动机也不是金钱:“我只能要一元钱,但我们想寻求法律赋予的权力保护我们的知识产权毛宁在哪里唱的传奇,我只希望能得到侵权者的权利。” 公开道歉。”

老太阳文化还因王菲在演唱会中翻唱《传奇》并发行DVD而将王菲告上法庭。 案件仍在进行中。 (周文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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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毛宁《传奇》侵权案被驳回 原告将上诉》发布于:2024-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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