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当地公安局申请甲级排放等级。 A级由省级公安局审批,B级由市级公安局审批,C级由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审批。 申请材料: 1、举办烟花表演申请表(应包括主办单位、烟花表演主题、时间、地点、级别、燃放设计单位等内容并加盖主办单位公章)。 2、主办单位与具有烟花燃放烟花爆竹资质的单位签订的有效燃放合同; 3、《烟花晚会燃放烟花爆竹许可证》; 4、拟燃放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出具的《烟花爆竹安全质量检验报告》。 5、《烟花晚会燃放烟花爆竹技术设计方案》; 6、《烟花晚会燃放烟花爆竹组织实施方案》; 7、与本次烟花表演燃放级别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和《烟花晚会燃放烟花爆竹规定》。 8、公共安全处置明细表; 9、预警设置意见书和预警图; 十、《烟花爆竹燃放烟花爆竹可行性评估报告》 受理地点:县(市)公安局、公安局 1、许可事项名称:烟花爆竹燃放烟花爆竹许可证——申请《烟花爆竹燃放烟花爆竹许可证》燃放烟花爆竹许可证” 2. 许可事项依据: 1. 《国务院关于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412 号)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的批复》公安部关于实施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规定》(公监字[2004]63号。《烟花晚会燃放烟花爆竹安全规定》(公安部1998年颁布的国家公共安全行业标准)第 4.2 .4 条条款。
3、发证单位:市公安局。 四、许可条件:手续齐全、具有与申请等级相应的技术人员和燃放设备的从事烟花燃放项目的单位。 5.许可证数量:无数量限制。 六、许可收费项目名称及依据:本项目不收费。 7、许可时限:受理后15个工作日。 八、许可实施程序: 一、申请 (一)申请方式:有关单位亲自向当地公安分局提出申请。 (二)申请材料完整目录: 1、能够证明申请单位已成功实施相应级别烟花燃放项目的相关材料; 单位内从事烟火及相关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技术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等材料; 本单位消防人员劳动合同、《花火工作业证》等材料复印件及原件。 2、申请单位拥有先进、安全、可靠、充足的排放设备的相关材料。 3.保持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程序。 4、持有《烟花晚会燃放烟花爆竹许可证审批表》一式三份。 5、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正本(适用于依法设立的企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适用于新设立的企业)。 二、受理 (一)受理标准: 1、申请范围属于本机构权限范围内; 2、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二)受理程序 本岗位负责人:分县局公安分局受理人员。 岗位职责和权限:按照受理标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根据不同情况作出以下处理: 1、申请事项不属于权限范围的,出具《行政不予受理通知书》应立即出具《许可证申请书》并送达申请表,并明确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立即填写《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充更正通知书》,并将需要补充的全部材料告知申请人并立即改正。 3、申请材料符合受理标准或者申请人按要求补充、更正全部申请材料后,行政许可申请立即受理,制作《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并发送给申请人。 4、受理行政许可并收集申请人相关材料时,受理人员应当向申请人开具《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收集凭证》,并由分局负责人签署意见。 《烟花爆竹团体燃放烟花爆竹许可证审批表》加盖后,所有受理的申请材料及时报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危险物品管理处审核人员。 时限:7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审核(一)审核标准:申请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二)审查程序: 1、审查标准:同审查标准。 本岗位负责人:**安全局治安管理总队危险品管理处审计员。 岗位职责和权限: (一)按照受理标准对申请进行审核。 (二)到现场核实申请材料实质内容,填写《行政许可核查工作记录》。 (三)申请符合要求的,签署“同意”意见后,将申请材料退回审核人员。 (四)对于不符合审查标准的,签署不予批准意见的时限为:3个工作日内完成。 2.评审标准:与评审标准相同。 本岗位负责人: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危险物品管理处审核人员。
岗位职责和权限: (一)按照审查标准对审查意见进行审查。 (2)如果同意审稿人的意见,填写审稿意见并提交给审稿人。 (3)如果不同意审稿人的意见,应与审稿人沟通、交换意见,然后提出您的审稿意见和理由,与审稿人的意见一并提交给审稿人。 时限:2个工作日内完成。 3、审批标准:与审查标准相同。 本岗位负责人:**分管管理组的副队长。 岗位职责和权限: (一)按照评审标准审核评审意见。 (二)同意审查意见的,将审查意见填写在《烟花爆竹团体燃放烟花爆竹许可证审批表》上,并将材料交回审查人员。 (三)不同意审查意见的,应当与审查人员沟通、交换意见,提出审查意见及理由,填写审批表,并按原渠道返回审查人员。 时限:2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审核时限:7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决定及送达责任人:公安管理总队危险品管理处审查员。 标准:(一)及时、准确地将处理结果告知申请人。 (二)出具的文件完整、正确、有效。 (三)批准文件、备案材料齐全、规范。 岗位职责和权限: 1、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危险品管理处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逐级审查后,交回《烟花晚会燃放烟花爆竹许可证》将《批准表》送申请人单位和当地公安局。 每份各一份,并作出下列行政许可决定: (一)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的,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并制作《烟花爆竹燃放烟花爆竹许可证》。
(二)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的,应当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烟火晚会技术方案,说明不予许可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复议的权利。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二、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危险品管理办公室自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核发《烟花爆竹燃放烟花爆竹许可证》。 三、许可决定书的送达和许可证书的颁发,由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危险品管理科审核人员负责。 4. 交付相关许可文件时,申请人和被许可人须在文件存根上签名。 5、审批工作完成后,审批过程中产生的文件、资料按要求归档。 时限:1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变更和延期 (一)变更和延期条件:《烟花晚会燃放烟花爆竹许可证》登记内容发生变更或者有效期届满的,须向当地公安分局提出变更或延期申请。 ——有效期满前30天向县局提出。 (二)具体工作程序:同上述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和送达程序。 1、经变更所在地县公安局审核后,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危险物品管理处根据持证人的申请作出是否批准变更的决定并将其发送给申请人。 (一)批准变更的,作出《批准变更行政许可决定》,并发给《烟花爆竹燃放烟花爆竹许可证》; (二)不批准变更的,作出《行政许可变更不予批准决定书》。 2、经延期所在地县公安局审核,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危险品管理科将在期限届满前作出是否批准延期的决定。根据被许可人的申请,发给行政许可,并发送给申请人。 (一)准予延续的,作出《同意延续行政许可的决定》,发给《烟花爆竹单位燃放烟花爆竹许可证》; (二)不予延续的,作出《不予延续行政许可的决定》》。湖南东方明珠花炮制造燃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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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如何申请《烟花晚会燃放烟花爆竹许可证》.doc》发布于:2024-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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