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军队的传奇职业中,狙击手绝对是最出名的。 许多电影、电视剧和小说都以狙击手为主角。 比如好莱坞电影《门口》让瓦西里·扎伊采夫和科宁斯的名气传遍了全世界。
关于狙击手职业的起源,存在着不同的说法。 据最可靠的介绍,虽然狙击手诞生于火器时代,但早在冷兵器时期就有承担起精确攻击步兵任务的“尖兵”,这也算是狙击手的雏形。 到了19世纪,带有膛线的“步枪”使火枪的射击精度突飞猛进,优秀的士兵可以在极远的距离准确射击目标。 英国人以一种极难射击的鸟“鹬”的名字来命名具有出色枪法的神射手。 这就是英语的起源。
从18世纪到20世纪,狙击手在军队中的地位直线上升。 二战中,狙击手大放异彩。 德国“狙击王”科宁斯、芬兰“白色死神”西蒙·海耶、中国“冷枪杀手”张桃芳、苏联“狙击女王”帕利夫琴科等都是各国军队的偶像。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军队狙击手成为特种作战部队之一。 他们的职能超越了战场,在维稳、应对突发事件中大放异彩。 “警察狙击手”这一新职业逐渐演变。 “警察狙击手”是处理特案的决定性力量,他们标准的“一枪爆头”的手段让犯罪分子闻风丧胆。
了解军方的网友可能都听过:“真正的狙击手从来不会朝头部开枪”。 军队狙击手总是瞄准胸部,但警察狙击手必须射击头部,必须射击头部,并且必须击中。 造成这种差异的原因是什么? 狙击手为何不选择在战场上一枪毙敌?
1、军事狙击手:求稳不求速度,求数量不求质量。
如果从杀伤效率来看,二战期间子弹的杀伤效率低得惊人。 需要1800多发子弹才能杀死一个敌人。 换算成当时的标准,一名步兵一天的弹药只有不到100发。 就算一队士兵打完一天的子弹,也未必能消灭一个敌人。
与普通步兵相比,狙击手的杀伤效率是质的飞跃。 熟练的狙击手几乎可以“一枪歼敌”。 二战期间,各国都积极训练狙击手。 以苏德战争为例,苏德军队在前线常年有数万名狙击手,部署在一条长长的战线上。 只要它们存在,就能给敌人带来心理压力。
狙击手在狩猎时必须学会隐藏和保持耐心。 狙击手一次会出动几天甚至十天。 在整个潜伏期间,他们会杀死或伤害大量敌人。 只要能够命中,就能体现出自己的价值,容错率也比较高。 因为在战场上,伤员,尤其是重伤员,对于军队来说是一个沉重的负担。 轻伤者可自行救治,重伤者则需2至3人照顾。 十个重伤员可以支撑一个公司。 丧失战斗力。
在军队狙击手看来,只要命中成功,是杀死对方还是打伤对方后再次射击,就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战场上有一种非常残忍的战术,叫做“包围尸体增援”或者“包围伤员增援”。 狙击手击中敌人后不会再次开枪,而是等待敌人前来救援,杀死新的敌人。 这会消耗敌人的生命力。
经典电视剧《我的团长我的团》里就有这样的情节。 日军不断射击中国受伤士兵的四肢,令他们惨叫,引诱躲在森林里的中国士兵前来营救,然后射杀援军。 虽然这种行为极其残忍,但在战场上确实威力很大,被各国军队所采用。
2.人质任务:你只有一次机会,如果你犯了错误中国特种部队狙击手,你就会死。
军事狙击手总结了自己在战场上的行为逻辑,成为了幽灵般的死神。 这种鬼,到了人类社会,就很不舒服。 当狙击手进入城市打击恐怖主义或应对紧急情况时,杀死敌人已经不够了。 对射击精度的极致要求,让这个职业精益求精。
举个最常见的例子,在警察狙击手最常见出现的情况——劫持人质或绑架案件中,谈判代表和狙击手就是应对事件的两只拳头。
谈判专家与犯罪分子进行谈判,希望对方重回正轨,释放人质,和平解决事件。 当犯罪分子不思悔改,甚至伤害人质时,警方会在隐蔽的角落派出狙击手,直接射杀犯罪分子,解救人质。
劫持人质的犯罪分子一般将人质视为“人盾”,躲在人质身后。 狙击手的射击范围很小。 而且,劫持人质的犯罪分子经常用武器威胁人质的生命。 狙击手决不能给他们反应的时间。 一枪毙敌即可化解危机。
在这种情况下,击中头部,甚至只是额头,是狙击手唯一的机会。
身为警察狙击手一马当先是必然的选择。 这就要求狙击手拥有出色的枪法,心理极其稳定,抓住短暂的机会杀掉敌人。 一旦之一枪打偏或者打偏,后果将不堪设想。 香港电影《狙击手》中,黄晓明饰演的狙击天才因在人质事件中误 *** 质而入狱。 出狱后,他选择了报复社会。
警察狙击手的任务并不比军队狙击手的任务简单。 这支队伍中的很多人都是从军队中选 *** 的。 他们是精英中的精英,杀手中的杀手。
3.狙击手的阴暗面:暗杀任务
在极少数情况下,军队狙击手也会身先士卒,以彻底杀死对手。
陆军特种部队的狙击手将执行“斩首任务”。 特种部队秘密接近甚至穿越敌方阵地,对高级指挥员给予致命打击。 这时,军队的狙击手也需要尽力击中头部或心脏,才能一击必杀,否则任务就会失败。 在美国游骑兵队中,这种任务被称为“one shot”,意思是只有一次机会。 完成使命将获得巨大的荣誉。
无独有偶,在一些治安较差的国家,比如一直位居治安较差榜首的拉美国家,警察喜欢用狙击手干一些“肮脏的工作”,即暗杀犯罪分子。
这些国家的犯罪分子一直与 *** 和警察作斗争。 他们统治着大型贫民窟,是地下社会秩序的控制者。 这个时候,警方想要正面交锋几乎是不可能的。 例如,几年前巴西举办奥运会时,对里约热内卢贫民窟进行了大规模清理,试图解决“黄赌毒”问题。 然而,经过数次清理,都没有得到结果。 罪犯逃跑了,警察也伤亡了。
因此,巴西警方派出一批狙击手去暗杀犯罪头目或嫌疑头目,这就是军方所说的“斩首”。
警察狙击手正在伏击高楼,整个行动对外界保密。 他们只需要在看到嫌疑人时将其击伤或杀死即可完成行动。 虽然这种行为遭到一些国际人权组织的反对,但确实效率极高。 一般发现狙击手开枪射击自己的战友,犯罪分子往往逃跑。 这样既可以消灭毒枭、恶霸,又可以威慑各种小鱼,一石二鸟。
文/商务雪野
参考:
1、《美国军警狙击手定义的差异》,李平、刘果果
2、《巅峰对决:苏德之一狙击手的狩猎较量》,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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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陆军狙击手瞄准了他的胸部,但警察狙击手却朝他的头部开了一枪。 为什么是这样?》发布于:2024-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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