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需要做哪些准备? 1、离婚前的准备 当双方共同生活无法维持时,离婚就成为唯一的选择。 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准备工作都非常重要。 离婚前的准备工作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相关证据的收集,二是家庭财产的保护,三是良好的夫妻协议。 虽然不一定能达成协议,但尽力补偿总是好的。 对于绝大多数当事人来说,由于没有诉讼经验,没有收集、整理证据的意识。 然而,法院审理案件时围绕“证据”。 没有证据,案件往往“有理有据,打不赢”。 例如,刘女士因无法忍受张先生对她的长期家庭暴力,向法院提出离婚。 在提出离婚前,应有意识地收集家庭暴力的相关证据。 例如准备离婚前的准备,张先生暴力 *** 后留下的伤痕照片、报警记录或派出所记录,或者居委会的证言、伤情检查文件、证人证言等。每次被张先生殴打后,她都会忍气吞声,抱着“家丑不能外传”的想法,拿不出相关证据,诉讼就很难了。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因此,在提起诉讼之前收集围绕自己的诉讼主张的相关证据非常重要。 盲目起诉往往会导致“欲速则不达”。 一方提起诉讼后,另一方往往会注意到并转移共同家庭财产。 因此,在提起诉讼之前,先不要惊动敌人,而是悄悄收集、整理与夫妻共同财产有关的证据。
例如,公司股东出资或认股权证的 *** 、相关财务报表的 *** 、存折开户银行及账号、对方股票市场的股东账号、房屋产权证复印件、保护贵重金银首饰、发票或家庭共同财产发票。 录像等。必要时甚至可以采取诉讼保全措施。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知道银行的用户名和账号,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查询银行账户的储蓄资金进出明细,法院一般会同意当事人的申请。 法院一般不收取银行账户查询费用,但目前我们也发现,上海的一些法院已经开始收取相关查询费用,但费用并不高,只有几十元。 如果当事人不知道存款银行或账号,法院一般不会同意当事人的查询申请。 因此,在诉讼前了解家庭财产的基本情况是非常有必要的。 对于股票来说,如果当事人无法收集到相关账户信息,也不必过于担心。 律师可以通过法院发出调查令,调查对方持有股票的详细情况。 2.选择离婚途径: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 解除婚姻的方式只有两种:到婚姻登记机关协商一致,或者到人民法院判决/调解。 目前,中国法律不承认分居N年后婚姻可以自动解除。 除非绝对必要,否则没有人愿意将争议告上法庭。 因此,协议离婚无疑是解除婚姻关系的更佳选择。 尤其是新婚姻登记条例颁布后,离婚不再需要当事人介绍信,个人隐私得到保护,协议离婚更加方便快捷。
但对于户口远在外省(市)但工作、生活在上海的当事人来说,通过法院调解离婚应该更为方便。 如果方法做得好的话,费用只要50元,可能比买一张回居住地的单程票还要便宜。 如果时间安排得当,不会超过一个月。 此外,对于一方当事人身在境外,无法在境内办理离婚手续,或者在境外缔结婚姻,想在境内离婚的,法院和解无疑是唯一途径。 所以,你选择的离婚方式主要是根据你自己的具体情况而定,不能一概而论。 3.如何避免或减轻孩子的疼痛。 夫妻离婚的痛苦,必然会影响到孩子的心灵。 我们认为,夫妻俩决定离婚后,应该引导他们慢慢接受这个事实,尽量不影响孩子的学习和生活。 例如,当孩子要考试时,尽量不要让孩子知道,以免影响学习。 尽量在寒暑假期间通知他们。 即使孩子很痛苦,假期也足够长,可以淡化伤害。 告诉孩子的时候,不要一步一步告诉他们。 你可以使用假问题,例如:“如果有一天你的父母分手了,你想跟随谁?” 孩子是无辜的,父母有责任尽量减少对孩子的伤害。 离婚后,家庭依然存在。 婚后家庭的维持和调整是一个值得探讨的社会问题。 对于孩子来说,离婚的父母仍然是自己的父母,孩子必须接受离婚的事实。 同时,为了孩子的生活,离婚后的父母应该多在一起。 当然,这是指子女的生活,而不是离婚后继续夫妻生活。 这样,孩子们才能健康成长,健康生活。 当孩子长大后,你应该多听听他们对婚后生活安排的意见。
4、委托律师参与并正确解决法律问题。 婚姻法只是对离婚问题进行了简单的规定,因为婚姻仍然主要是通过道德来规范的,法律不应该规定太多。 然而,婚姻是复杂的,与一个人的生活甚至几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 简单协议离婚,一份离婚协议只有1-200字,而有律师参与的离婚协议可能长达数千甚至数万字。 对于离婚后的问题,能解决的就解决。 不能解决的,应当协商解决。 他们就未来可能出现的儿童或财产问题的解决方案达成一致。 这样,协议就可以促使离婚后的男女发展成为良好的朋友关系,而不至于充满矛盾。 这就是所谓和谐的婚后关系的由来。 在与众多离婚诉讼当事人的交谈中,我发现,由于法律知识的缺乏,相当一部分人对离婚诉讼仍然存在着各种误区。 概括起来,表现为: 误区一:先提出离婚 夫妻财产会受到损失。 夫妻双方在诉讼中享有平等地位。 离婚时,法院首先会区分当事人的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 个人财产属于各方。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必须首先由双方达成协议。 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具体情况,在男女平等的基础上对妇女予以保护。 儿童的合法权益应当得到无过错的照顾,按照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处理。 因此,先起诉并不意味着原告必须在财产分割方面做出让步,两者之间并无必然联系。 误解二:分居两年后可以自行离婚。
这种认识没有法律依据,因为离婚是夫妻双方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 如果想依法解除婚姻关系,只能到民政部门协商离婚或者到法院办理离婚。 除此之外,没有第三条路。 误区三:家人不同意,法院不能判离婚。 离婚诉讼解决的是夫妻之间的个人关系,而不是父母和近亲之间的其他纠纷。 因此,除涉及精神病人的离婚案件外,法院一般不会主动征求当事人父母及近亲属的意见,更不会征求当事人双方父母及近亲属的意见,是否双方父母及近亲属均同意。 双方的离婚将作为确定最终结果的依据。 误区四:只要没离婚,你就有权带老婆回家。 在离婚诉讼中,一些男性当事人认为,只要双方没有离婚,他作为丈夫就有权带妻子回家。 应该说,这种试图复合的想法是积极的,有时也是有效的,但应该记住,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受到法律的保护。 丈夫必须征得妻子的同意才能带她回家。 如果他强行将妻子“拖”回来,就是违法行为,将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误区五:离婚后,如果没有孩子监护权,就可以脱离孩子。 一些当事人认为,只要法院将孩子的监护权判给对方,他们就会和孩子分开。 这种想法不仅违背了基本道德,也触犯了法律。
《婚姻法》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无论孩子由谁抚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孩子。 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承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如果出现原子女抚养费不足以维持生活条件、子女生病、上学等新情况,子女有权要求增加子女抚养费。 如果与孩子共同生活的父母因疾病、残疾等原因无法继续赡养其子女,或者存在虐待儿童等情况,法院也可以根据监护权的诉讼申请变更监护权下载说明:文档《离婚前应做哪些准备?》 》,感谢您的阅读和下载。 本资源来自互联网。 本着保护作者知识产权的原则,下载后请勿用于商业用途。 只能用于学习和交流。 如果侵犯了作者的权利,请留言或者站内留言联系我,我会尽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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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离婚前需要做哪些准备? .doc》发布于:2024-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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