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能源网获悉,忻州市人民 *** 办公室印发《关于忻州市煤炭增产保供增产能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知提到,要加快煤矿建设,有序推进产能增量,推进各项手续,推动煤矿依法依规释放先进产能,多措并举。采取措施增加煤炭产能。 2022年煤炭产量比2021年增加600万吨,全年达到11550万吨。 力争2023年煤炭产量比2022年增加500万吨,全年达到1.2亿吨。
详情如下:
忻州市人民 *** 办公室关于印发忻州市煤炭增产保供增产能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 *** ,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人民 *** 各委、办、局:
《忻州市煤炭增产保供应增产能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 *** 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落实。
忻州市人民 *** 办公室
2022 年 6 月 24 日
忻州市煤炭增产保供应增产能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 *** 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市委、市 *** 能源供应要求,进一步加快释放先进煤炭产能,确保完成全市煤炭生产和供应保障任务,现结合全市煤炭生产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 ***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四革命一合作”新能源安全战略,深入学习贯彻 *** 总书记视察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保障和增加能源供应的部署。 部署,充分发挥我市煤炭产业优势,优化煤炭企业生产、项目建设等审批政策,通过核定新增产能、扩产、新建等方式,加快释放先进产能。继续发挥煤炭压舱石作用,实现煤炭增产增供,推动煤炭工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安全生产为基础,统筹资源连续性和可持续发展,加快煤矿建设,有序开展产能增量,推进各项程序,推动煤矿依法依规释放先进产能,多措并举增加煤炭产能。 2022年煤炭产量比2021年增加600万吨,全年达到11550万吨。 力争2023年煤炭产量比2022年增加500万吨,全年达到1.2亿吨。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安全高效。 加快智慧煤矿建设,提高煤矿生产技术水平,推动煤矿安全、质量、效率、效益稳步提升,确保产出服从安全,坚决守住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底线。
(二)坚持风险管控。 我们坚持把行业发展风险管控放在重要位置,在“双碳”和常态化疫情防控背景下,做好行业发展趋势预判,科学谋划增产保供,实现高质量发展。
(三)坚持均衡生产。 优化生产组织,有序安排设备检修,合理安排采采作业,产运销同步衔接,做到有计划、有比例、可持续。
(四)遵守法律法规。 用法律思维和法律手段开展煤炭增产保供增产能工作,严把政策和程序,做到产能与资源匹配、产量与产能匹配,确保煤矿释放产能。根据法律法规。
(五)坚持政策精准落实。 按照“一矿一策”的原则,认真梳理分类处置。 合理解决煤炭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协调资源配置、手续办理和煤电煤化工一体化发展,勇于创新、勇于担当,采取切实措施推进增产工作一是保障供应,提高产能。
四、推广措施
(一)保障现有煤矿产量。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合理安排矿山接驳和生产计划,保持正常生产节奏,均衡组织生产。 扎实做好保本煤矿项目前期工作,依法依规推进相关手续。 为确保煤炭安全稳定供应,国家8个新增产能保产煤矿在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下,将于2023年3月获准投产。 月底前,按照国家确定的产能组织生产,手续同步加快。 科学评估露天煤矿生产潜力,积极争取政策支持,纳入应急供应储备能力,夯实生产基础。 严禁煤矿企业擅自停产停工,严禁煤矿事故发生后搞“一刀切”区域停产整顿。 (市应急局、市能源局、市国资委、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执法四处分别按职责负责)
(二)推进矿山建设,加快建设进度。 全市正常建设的煤矿企业要协调资金和人员,优化施工组织设计,科学组织施工,在确保安全的同时加快正常煤矿建设进度,尽快进 *** 合试运行。 对进 *** 合试运行的煤矿,要实现满负荷试运行,并及时组织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和许可手续,实现达产增效。 (市能源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应急局配合)
(三)长期停产煤矿分类处置。 全市有长期未开工或长期停工、延期建设的煤矿15个,建设规模1380万吨/年。 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重点推进一批,加快一批复工,有序退出一批。
1.加快有条件长期停产、长期拖延的煤矿复产。 各产煤县(市)人民 *** 要按照“一矿一策”的原则,对长期停产、建设资源已到位的煤矿进行逐矿分析研判。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妥善解决资金困难、股东纠纷、采矿方式变更等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分类处置方案赵新年背景,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 力争分别于2022年和2023年恢复三座和一座塔楼的建设。 (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应急局、市能源局、市国资委、市人民 *** 各产煤县及相关主要企业按职责分别负责)
2.有序退出不具备恢复生产条件的资源整合型煤矿。 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强化技术标准约束,有序退出黄河流域生产效率低、技术装备水平低、安全保障低、资源枯竭、与生态敏感区和禁矿区重叠的行业。不符合复工条件的。 煤矿资源整合。 煤矿企业要承担主体责任,产煤县(市)人民 *** 要督促煤矿企业制定退出方案,统筹安排资金安排、人员安置、资产债务处置、资源综合利用等、生态环境修复、矿区延续改造。 开发工作。 (产煤县人民 *** 及相关主体企业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能源局等相关部门配合)
(四)实施国家保障煤矿规模调整。 列入国家重点保供名单并允许调整建设规模的4个在建煤矿进 *** 合试运行后,按照“ *** 引导、企业自愿”的原则,在满足安全的前提下并按环境保护要求,按照调整后的规模开展应急响应。 确保供应和生产,同步办理立项、环评、初步设计、安全生产等手续。 (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应急局、市国资委、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执法四处、产煤县人民 *** 及相关单位(企业合作)
(五)加快新煤矿项目审批。 推动“十四五”期间续建煤矿项目资源配置。 项目开发主体获得资源后,由当地县(市) *** 报市 *** 审批后,报省级 *** 审批。 按规定程序报送煤炭产能置换计划的同时,履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选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前期程序。 完成前期手续后,按程序报国家、省批准。 (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能源局、产煤县人民 *** 、项目开发单位按职责分别负责)
(六)继续推进煤矿核增产能。 鼓励现有生产煤矿推进智能化改造,采用高新技术装备和现代化管理理念,全面提高技术水平、生产效率和安全保障能力。 对已通过现场核查和报告审查的煤矿,严格按照程序和法律法规,加快新增产能煤矿审批。 对符合条件但未提出审批申请的煤矿,各产煤县(市)要加快预审上报,确保煤矿全部获批,为增产打下基础。通过产能审批进行生产。 对于因政策限制而无法增加产能的煤矿,要积极寻求省里的政策支持。 同时,加快处置未达产煤矿产能,逐矿重新评估产能,压缩无效产能,提高产能利用率,提高产能替代指标,为优质产能提升腾出空间。 (市能源局牵头,市应急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配合执法机构)
(七)加快办理煤矿各类手续。
1、加快矿区总体规划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修编工作。 在矿区总体规划和规划环评批复前,配合省有关部门,对全市已核准的新增产能煤矿、已停产的符合条件的煤矿,同步加快办理相关手续。长时间未开工建设的,还有资源整合建设矿山。 配合省发改委,力争7月中旬前完成两个矿区总体规划修编和规划环评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能源局协调)
2.加快煤矿新增产能环境影响评价程序。 产能增量不超过30%的煤矿,获得增量批准后,允许煤矿按照增量后的产能组织生产,同时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后备案。 产能增量达到或超过30%的煤矿,获得增量批准后,可以出具承诺书,承诺在2年内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并可以按照批准的变更产能组织生产。 承诺期满后,因各种原因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的,煤矿生产能力应恢复至变更前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能力。 (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能源局配合)
3.加快利基资源、边际资源和规划扩能资源的配置和转移。 根据省 *** 《关于有序推进煤炭资源持续配置保障煤矿稳定生产供应的意见》,对新增产能煤矿毗邻的间隙、边际资源,优先进行配置和转移。 [2022]2号)。 保障扩能资源,加快探改矿项目、资源枯竭矿山毗邻煤炭资源接替项目、基金项目、空白资源项目等项目转移。 加快减量重组煤矿采矿许可证变更手续。 对于技术资料不齐全的煤矿,通过企业承诺,首先申领有效期为2年的采矿许可证,推动该类煤矿合法生产建设。 (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相关部门配合)
(八)加强与省有关部门的沟通对接。 各部门结合职能,加大与省有关部门的沟通,争取在煤矿核增、产能置换、手续办理等方面获得更大的政策支持。 积极争取放宽产能增量幅度、投产时间、审批时间、剩余使用寿命、高气量等限制。 统筹增产保供和生态保护要求,争取政策支持,加快完善我市增产保供煤矿环保手续。 统筹当前和长远,认真梳理研究,合理解决煤矿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积极为“十三五”期间淘汰的部分煤矿争取政策支持并具备在短时间内快速恢复系统、释放产能的条件。 协调有关部门尽快办理手续,恢复生产。 (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市能源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执法四处分别负责根据其职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忻州市煤炭增产保供增产能专项小组(见附件)。 专责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能源局,负责日常协调和督导。 各产煤县(市) *** 也要成立以县(市)长为组长的专门工作小组,细化任务清单,亲自抓起,主动衔接、协调推进各项工作。
(二)提高思想认识。 搞好现有煤炭生产,持续进行产能配置,增加产能,建设新煤矿基础设施,是党中央、国务院在保障国家能源安全背景下交给山西的重大政治任务。 它关系到国民经济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的切身生活。 益处。 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 *** 、市委、市 *** 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国家意识。 “一盘棋”心态,不折不扣地落实增产、保供、保供的目标。 产能新增多项工作措施。
(三)制定实施方案。 各产煤县(市)要围绕全市增产保供目标任务,统筹当前和长远规划,统筹做好工作部署和安排,制定本地区《煤炭增产实施方案》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措施,落实部门责任,建立工作机制,强化目标考核,切实推进增产保供增产能各项任务产能建设取得实效。 实施方案要明确煤矿建设进 *** 合试运行和竣工验收、停工延期煤矿分类处置、国家保供和煤矿建设规模调整、新建煤矿审批等时间表和路线图。以及续建项目、产能提升等,并坚持挂图操作。 ,务求实效。 把增产、保供、增产能目标纳入重点任务,按照市 *** 实施机制大力推进。 各产煤县(市) *** 须于2022年7月8日前将实施方案报专项工作办公室。
(四)加强调度监控。 各县、主要煤炭企业要合理分解月度计划,切实加强煤炭生产调度监控,做到日调度、日分析、日报告,及时解决煤炭生产和涉煤运输中的困难和堵塞问题。 当天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煤矿检修停工等重大情况要报告专门办公室,采取针对性处理措施。 要进一步压实煤矿企业责任,加强生产组织分析,优化生产连续性,科学安排检修任务,盯住重点煤矿,夯实生产基础。 市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落实对县(市)工作部门的业务指导和分级管理职能,帮助解决增产保供各方面存在的问题。 加强项目梳理,加强日常调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度,推动煤矿相关手续办理。
(五)加强监督检查。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煤炭生产安全,盯紧煤矿和他们担心的薄弱环节,落实监管责任,夯实安全基础,坚决守住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底线。 进一步压实煤矿企业主体责任,加强隐患排查,协调好安全生产和增产保供的关系,确保安全投资,进一步加快煤矿智能化建设和改造,不断提升能力煤矿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坚决杜绝以“超产能”代替“增产保供给”,坚决克服麻痹和侥幸心理,防止“重生产轻安全”倾向和松懈现象的产生,安全生产进一步提高落实生产责任制,层层抓好,做到安全生产工作不留缝隙、不留死角,确保煤炭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附录:
忻州市煤炭增产保供增产能专项小组成员
组长:市委副书记、市长 ***
副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赵欣欣
郭建平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能源局局长
耿鹏鹏副市长
委员:杨义成 市 *** 副秘书长
李德刚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王先明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东克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刘新宇 水利局局长
杨延庆 市应急局局长
王卓市国资委主任
刘根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执法局
四导演
特工班下设有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能源局。 办公室主任为杨义成(兼),副主任为:王先明(兼)、陆小刚(市能源局副局长)。
办公室成员: 严建伟 市发改委四级调研员
张文胜 市自然资源局二级调研员
王勇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刘文云市水利局党组成员
郝银虎 市应急局副局长
刘建文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二级研究员
李云峰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执法四处一级调查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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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赵新年背景 山西忻州市煤炭增产保供应增产能实施方案:力争全年煤炭产量1.2亿吨》发布于:2024-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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