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在学校被 *** 接吻。 续:专家质疑学校摄像头的安全性。
2004年8月26日 03:48 东方网
2002年3月的一个晚上,自习时,魏刚和小云(化名)在教室后排接吻等亲密行为被学校监控摄像头拍了下来。 2003年4月7日,上海复兴中学以《校园不文明现象》为题,重点播放了包括上述行为片段在内的校园不文明现象视频。 2003年8月,魏刚、小云正式向上海市虹口区法院提起诉讼,认定上海复兴中学侵犯隐私权、名誉权、人格权。 8月24日,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韦刚、小云两名“早恋”当事人的全部诉讼请求,包括赔礼道歉并赔偿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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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马赛克未能覆盖原告隐私
原告代理律师斯伟江表示,一审判决对事实认定错误,认为学校在视频中使用了隐形技术。 “这与事实相反。 即使从被告在法庭上制作的视频来看,原告魏刚事件的侧面非常清晰,当当事人和整个学校都看清楚之后,再诉诸诸如此类的隐形技术就为时已晚了。马赛克。”
斯还表示,公开行为并不意味着没有隐私。 “本案的另一个焦点是,原告的亲密行为,即使是在公共场合,也是私人行为,其他人无权公开。” 仅仅因为原告在公共场合有不当行为,并不意味着学校可以用武断的行为来纠正他们。 毕竟在教室接吻,两位原告亲密的“公共场所”只是在一个二十多人的教室里,并不是当着几千人的面,但学校却当着几千人的面公开了。 “学校的教育权利并没有那么大,这种尴尬的披露完全违背了学生的意愿,侵犯了原告的隐私和人格权。”
专家:对学校安装监控设备提出质疑
对于全国首例起诉母校侵犯学生隐私并一审败诉的案件,社会福利专家、中国青少年研究会理事、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夏学鸾表示:学校安装监控设备,让学生受到电子眼的“保护”,就是典型的增加。 学生逆反心理的做法既不合法也不合理; 制作“曝光”录像带侵犯学生隐私权,将学生推向社会对立面,失去教育意义; 此案也体现了法治社会的进步,青少年已经认识到了法律武器的重要性,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应关注青少年的诉讼权益,不应拘泥于法律武器。到“ *** 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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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高中生在学校被 *** 接吻。 续:专家质疑学校摄像头的安全性。》发布于:2024-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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