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P2P履约险倒闭后被新国资股东拯救的长安保险,并未及时汲取教训,强化公司治理和风控能力,三年后再度陷入困境。或许,在新的管理团队上任、彻底改变管理模式后,公司可能不会重蹈覆辙。

来源:经理人传媒旗下《中国保险杂志》 撰文:林晓庚

原本苦苦挣扎走出低谷的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长安财险”),再度跌入谷底:偿付能力充足率严重不达标、风险评级为更低的“D级”。

偿付能力报告显示,截至2023年一季度末,长安保险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仅为10.36%,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仅为20.72%,这两项指标的及格线分别为50%和100%。

在2022年四季度综合风险评级评估中,长安财险被评为D级,为更低级别。该公司偿付能力报告中称,“公司综合风险评级降至D级,主要是因为公司处于持续亏损状态,导致核心资本和内生资本占比较低,资本化风险评分较低。”

近日,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公”)发布公告称,决定调整长安保险的主体信用评级至A-,维持评级展望为负面。

受到负面因素困扰的长安保险如何走出困境?

爬到谷底并不容易

从历史上看,长安保险的偿付能力充足率曾一度降至负数。

2017年下半年以来,长安保险信保业务受挫,导致偿付能力不足,2018年二季度,公司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76.1%,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52.3%;三季度,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均降至-41.50%。

此后,长安保险的偿付能力一直呈下降趋势,2019年一季度,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均为-162.65%;二季度,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均降至-222.27%。

根据《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的要求,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达到5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达到100%,综合风险评级达到B级及以上。三项指标全部满足的公司,即为偿付能力公司;任何一项指标不满足的公司,即为偿付能力公司。根据《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保险公司若偿付能力达不到标准,将被采取监管谈话、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限制、限制向股东分红等监管措施。

2018年12月、2019年5月,银保监会相继对长安保险采取停止受理部分新业务、停止设立新分支机构、限制高管薪酬、强制增资扩股等监管措施。

具体而言,2019年1月,银保监会向长安保险下发监管函,责令其增加资本并完成增资扩股工作;总分公司停止接受除车险、责任险以外的其他新增业务(包括原保业务和再保业务);停止增设分支机构。

随后,银保监会再次向其下发行政监管措施决定,要求在已采取的监管措施基础上附加两项监管措施:一是责令公司限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工资(税前)应当在2018年实际支付的工资(税前)基础上予以降低,减幅不得低于20%。

● 新国资股东“补血”

此前几乎处于“休克”状态的长安保险,在新股东注资的帮助下,偿付能力已恢复至监管标准以上。

2019年4月2日,长安保险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长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协议》,本次增资扩股将其注册资本由目前的人民币10,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0,000万元。

参与本次增资的两家股东分别为国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厚资产”)和蚌埠市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蚌埠高新投”)。国厚资产认缴出资1亿元,占增资后股权比例31.68%,蚌埠高新投认缴出资6亿元,占增资后股权比例18.45%。

增资后,长安保险股东由14家增至16家,国厚资产、蚌埠高新投资分别成为长安保险之一、第二大股东,原有14家股东的持股比例相应被稀释。

长安财险增加注册资本的申请已于2019年8月获银保监会核准。增资后,公司实际资本大幅增加,偿付能力充足率有效提升,已满足法定监管要求。偿付能力报告显示,2019年三季度,长安财险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166.98%、83.49%,略高于“标准线”。

2019年11月18日,银保监会官网发布公告称,因偿付能力不足对长安保险采取的包括停止受理部分新业务、停止设立新分支机构等监管措施正式解除。这意味着,对长安保险长达十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终于解除,其业务发展全面恢复正常。

不过,银保监会表示,监管措施解除后,长安保险应高度重视偿付能力管理,牢固树立偿付能力底线思维,积极调整业务结构,合理确定业务规模,加强偿付能力动态管理,做好预测分析和资本规划,完善资本补充机制,确保偿付能力持续充足。

P2P失败是偶然还是必然?

而将长安保险推入泥潭、迅速吞噬其资本的“罪魁祸首”,正是该公司参与的P2P效能险,P2P效能险的失败导致公司损失惨重。

根据其年报,2017年至2022年,长安保险净利润分别为1.95亿元、-18.33亿元、-0.58亿元、-1.31亿元、-1.13亿元、-2.98亿元,短短六年间,累计亏损近28亿元(图1)。

P2P业绩险失败,已使公司陷入亏损境地,然而遭遇“巨额亏损”的长安保险似乎并未及时汲取教训,加强公司治理和风险管控。

2020年12月1日,银保监会向长安保险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出该公司“未按规定办理再保险,存在违法行为”。2018年10月至2019年9月,长安责任连续12个月月度信保业务自留负债余额超过上季末净资产的10倍,公司未按监管要求对超出部分进行再保险。

银保监会披露,期内,长安责任承保新增信用险业务17229笔,保费收入613.57万元,保险金额49万余元。承保时,公司未对上述新增融资类业务办理分保,仅按照2018年6月签订的再保险合同,对非融资类业务办理超额分保。

银保监会认为长安汽车的行为不符合相关规定,对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处以合计35万元罚款。

有专家指出,部分保险公司对信用保证险业务的模式和定位尚不明确,如果单纯将该业务作为赚快钱的工具,容易导致赔付率飙升或扭亏为盈。

● 再次陷入泥潭

年报显示,长安保险综合风险评级降至D级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公司治理评分较低”。或许,这也是长安保险短短三年内再度陷入困境的深层原因。

偿付能力报告显示1.95,2022年三季度,长安财险核心及综合偿付能力比率勉强满足监管要求,但四季度这两项指标均大幅下滑。公司给出的理由是“主要由于承保损失及投资资产减值准备导致核心资本大幅下降;综合评级下滑则是由于核心资本及内生资本占比较低、公司资本化风险评分较低、公司治理评分较低”。

长安保险对新中利独角兽项目、北大方正信托计划等部分历史投资资产额外计提了减值准备,合计投资损失金额4505.7万元,超过报告期末总净资产的5%。

受此影响,公司综合投资收益率同比下滑至0.27%,投资收益率为0.08%。同时,2022年,长安财险累计净资产收益率为-96.16%,总资产收益率为-4.60%;综合成本率为112.01%,其中综合费用率为39.19%,综合赔付率为72.82%。

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公”)在评估报告中表示,长安财险偿付能力充足水平大幅下降,远低于监管要求,同时增资事宜仍存在很大不确定性,长安财险补充资本压力较大。

如何“自救”?

长安保险两大股东均为国有企业,国厚资产是经银监会、安徽省 *** 批准设立的省级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也是全国首批获得地方AMC牌照的五家公司之一;蚌埠高新投资成立于2003年7月,是安徽省蚌埠市一家承担地方建设特殊职能的国有企业。

两大国资股东对公司寄予厚望。在长安财险2019年中工作会议上,时任国厚资产董事长(现任长安财险副董事长)李厚文对长安财险下一阶段经营管理提出了要求和展望。“一是要做快,要快速反应、迅速行动,聚焦快速发展、超越行业;二是要做大,力争3-5年内实现保费规模过百亿、总资产过百亿的‘双百’目标,并在更高层面谋划长远发展;三是要做强,要稳扎稳打发展,不仅要把业务做大,更要把业务做强,避免陷入规模做大、亏损越多的困境。”

2022年,公司保险业务收入36.2亿元,总资产72.5亿元,距离“双百”目标还有很大距离。

更为重要的是,公司再次面临严重的资本短缺问题,需要补充资本,特别是核心资本。除了股东增资、引入新的战略股东外,公司还需要积极调整资产负债结构,减少资本密集型业务,增加资本节约型业务。

据悉,长安保险也制定了增资扩股相关方案。公司在偿付能力报告表示,2023年一季度公司经营基本面稳定,但偿付能力不足,后续经营策略风险加大,需在第二季度完成增资才能解决偿付能力不足问题。

如今二季度已经过去,有消息透露,长安保险增资扩股工作已取得实质性进展,近期经过相关决策审批程序后,国有战略投资者将成为公司之一大股东,有效解决公司偿付能力不足问题。

不过,原有股东增资扩股的可能性有多大,目前仍是一个未知数。毕竟,截至2022年末,其之一大股东国厚资产已将其持有的长安财险31.68%股权全部质押;同期,长安财险17.09%股份被冻结,治理稳定性需持续关注。

而且,在接受“外援”输血的同时,长安财险也需要主动调整改变现状。资深业内专家表示,从调整产品结构来看,长安财险要根据市场需求和公司实际情况,调整产品结构,推出更多有竞争力的产品,提高销量和盈利水平。在加强风险管理方面,要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各类风险的监测和控制,防范风险事件的发生。

对于长安保险来说,或许在管理团队中“换血”是提升治理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

● 三年内两次更换领导层

2020年3月,在经历P2P效能险风波、完成增资扩股及注册地迁移后,长安保险任命安徽保险明星张子良为总裁。

如今,再次陷入偿付能力危机的长安保险对人事安排进行了调整。2023年7月17日,长安保险公告,经董事会审议,刘昆出任公司临时负责人,张子良不再担任总裁职务。

对于刘昆来说,这并非他之一次与长安保险“联手”。根据简历显示,1977年出生的刘昆在保险行业从业多年,曾任惠友财产相互保险公司董事、总经理,还曾就职于中国人寿北京分公司、生命人寿、长安保险等。根据长安保险此前发布的偿付能力报告,刘昆曾担任该公司副总裁。

2022年底,刘昆重返“老东家”担任董事,现为临时负责人。知情人士透露,刘昆在保险业务拓展和公司管理方面拥有丰富经验。长安保险做出相关调整是为了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并兼顾年龄等因素。

值得一提的是,刘昆与现临时履行董事长职责的副董事长李厚文均为1975年以后出生,继任完成后,公司核心管理层将更加年轻化。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农村保险研究所副所长李文忠表示,1975年后出生、拥有丰富行业工作经验、执掌保险公司的人,可能会带来更多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思路。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作者:admin,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天心神途传奇手游发布网

原文地址:《1.95 长安保险:P2P的伤痛和治理能力的缺失如何医治?》发布于:2024-07-15

发表评论

表情:
验证码
评论列表 (暂无评论,36人围观)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